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教育部门应当加强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设置和布局,推进一流学科和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交叉融合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健全扎实、重点学科优势突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冷门学科代有传承,提升学科发展质量。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