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重要军工设施通过划定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实施保护。无法划定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的重要军工设施,依照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实施保护。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