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章 备案第九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人大街道工委备案。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