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统称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备案审查统筹协调、衔接联动等工作机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