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推进本市与西安市在下列事项中协同开展统一开放的跨区域市场环境建设:
(一)市场准入和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构建一体化服务体系;
(二)产业集聚扶持共享政策的制定,建设西安—咸阳一体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三)信用体系的建设,构建公共信用制度;
(四)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的建设,促进区域内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化,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强跨区域合作;
(五)加强科技创新的合作,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促进创新政策的协同、创新资源的共享、创新成果的转化。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