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章 婚前保健第九条有效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在边远山区开展婚前巡回保健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