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城镇社区更新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绿色集约、片区统筹、共建共享、数字赋能的原则,推动城镇社区资源高效利用和公共服务均衡可及。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