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在陆域及集雨区范围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涉库的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在水域及岸线范围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白莲河库区管理机构依法处罚。

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