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在陆域及集雨区范围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涉库的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在水域及岸线范围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白莲河库区管理机构依法处罚。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