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五章 协会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行业协会可以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或者资助、提供服务等途径,筹措活动经费。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