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对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