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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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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

第三十二条

有效

支持对台交流基地在苏台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中发挥作用。对台交流基地可以按照规定申报对台重点交流项目。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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