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按照本省规定享受补助。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