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射钉器材包括射钉器、射钉弹。

射钉器是指以击发射钉弹使火药燃烧产生高压气体,推动射钉等进行作业的工具。

射钉弹是指经射钉器击发燃烧,产生高压气体推动射钉的火药弹。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