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参与行业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监督,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射钉器材安全社会监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