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第二章 防控和查处第十一条有效违法建设处置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和优化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符合城乡规划及相关行政许可条件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应依法予以核发。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