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定期排查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交叉口、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并加强隐患整治。

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检查检测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危旧桥梁、隧道的动态监控和改造。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