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养护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养护质量考核指标和养护工程实施依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