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将农村公路名称和编号、桥梁限载、交通阻断等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