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行检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