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和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指导供水单位建立完善规范的供水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高供水管理服务的数字化、便利化和安全保障水平。鼓励开展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供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供水工程建设质量和供水水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医院、体育场所、交通场站、景区景点等公共区域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管道直饮水设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