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服务与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一网通平台、供水服务热线等方式对污染饮用水水源、损坏供水设施以及其他影响供水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