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应当符合供水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要求。不符合标准规范和卫生质量要求的公共供水设施应当实施改造。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