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应当符合供水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要求。

不符合标准规范和卫生质量要求的公共供水设施应当实施改造。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