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经济社会发展和重要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第七节 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第五十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旅游资源保护规划。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细则,并严格实施。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