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第四节 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环境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自治州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指标体系,开展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技术研究、外来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研究等工作。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