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葬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殡葬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明码标价,积极推广文明丧俗礼仪,不得在经营活动中实施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公墓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公墓价格秩序。经营性公墓收费,由民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法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