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科技成果转化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措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促进技术转移供需对接、技术咨询、技术评估、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能力的提升。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