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