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气象事业的相关工作。自治州、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职工的各种社会保障,中央财政拨付不足部分,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