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