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备案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报送备案;逾期不报送备案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