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三十条有效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援助人员业务专长和职业操守,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专家库,组织专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