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第四章 地震应急救援第四十二条有效地震灾害发生后的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