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在本省行政管辖区内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活动均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