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