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种子储备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