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隧洞、管道等地下输水工程以及蓄水、提水工程的保护管理,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