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农业机械技术人员和使用者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开展技术改进和技术革新活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市和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