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对在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和促进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