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乡村旅游经营者应当完善旅游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指示标识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以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经营具有风险性的乡村旅游项目,应当事先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制定相应的运行安全方案。

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