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综合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对乡村旅游秩序和服务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查处乡村旅游市场违法行为。

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旅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化解旅游纠纷。

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