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和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和运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泉域文化研究,促进泉域特色产业发展,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