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实行河长制,各级河长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百泉泉域的水资源保护、泉坑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制度健全、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机制。

各级河长工作机构的设立依照国家和省河长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