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轴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第十九条有效北京中轴线保护区域内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符合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要求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产权单位可以依法通过申请式退租、房屋置换、房屋征收等方式组织实施腾退或者改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