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保护对象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其他保护责任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北京中轴线安全的突发事件或者安全隐患,采取相应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保护对象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