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