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学校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反电信网络诈骗、预防网络欺凌和防止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采取校园网络防护有效措施,阻拦不良信息进入校园,引导未成年学生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