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对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负有职责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