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章 司法鉴定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