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三章 森林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天然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工作,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采取有效措施,保育并举,提升天然林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