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天然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工作,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采取有效措施,保育并举,提升天然林生态功能。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