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制度,会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